澳客中国
中國新修訂的《國防動員法》10月1日生效施行。新法最重大的轉變,是由舊法僅能暫時「徵用」,首度將具產權轉移性質的「徵收」入法並列,使戰時處置由「借用」擴大至「取得所有權」;隨著民用動員範圍擴大,在中國的台商所持有或使用的廠房、設備及交通工具等各類資源,在符合法定動員條件時也可能依法被徵收、徵用。美國《軍事時報》(Military Times)報導,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亞洲防務專家泰勒(Carl Thayer)指出,這項修法讓中國在未來發生衝突時,能夠更迅速取得民間實體與人力資源;他認為商用飛機、船舶、私人土地,以及衛星通訊、資安系統與無人機生產等,都可能被納入動員範圍。